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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入党员组织关系手续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山东商会官方网站
时间:2014-11-21 14:11:03 | 浏览:4338


浙江省山东商会

 

浙鲁商函【2014】74号   签发人:刘绪刚


 


 


关于转入党员组织关系手续的通知

 

各位会员:

根据浙江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和浙江省经合办直属机关党委批复,结合2014年7月8日我会首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现将首批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事宜下发如下,请大家做好组织关系转入工作。

一、转入时间(第一批)

20141215前。(在此之前转入均可作为正式党代表参加浙江省山东商会2014年年会。)

二、转入程序

(一)、党员经所在党支部同意,由党支部开出从支部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二)、党员根据介绍信抬头注明的内容,层层递交,一直到县、区级及县、区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介绍信。

1、若组织关系在浙江省外:介绍信抬头写“中共浙江省直机关工委”,去向一栏写“浙江省经合办直属机关党委”,详情参见表格A

2、若组织关系在浙江省内:介绍信抬头写“浙江省经合办直属机关党委”,去向一栏写“你处”,详情参见表格B

(三)、将表格寄到浙江省政府经合办。

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省行政中心2号楼4114室。

联系人:王刚 联系电话:0571-87055938  手机:18667138818(快递时请填写手机号码)

二、联系咨询

浙江省山东商会直属党支部副书记姚强同志。

联系电话:0571—56891839。QQ:2650706693。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请同志们高度重视,避免在这项工作中出现差错。

   

                 浙江省山东商会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山东商会总支部委员会

             2014年11月21


表格A:


表格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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