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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山东商会关于建立通讯员队伍通知

来源:浙江省山东商会官方网站
时间:2015-03-01 14:31:00 | 浏览:4579

各地方分会、各直属分会、各直属机构和会员企业:

为及时、准确、鲜明、生动地宣传浙江省山东商会和省内各地方分会、各直属分会、各直属机构和会员企业的最新政策、决定、动态,反映在浙江工作、生活、经商的各界山东同乡的良好精神风貌,增强省山东商会与各地方分会、各直属分会、各直属机构和会员企业的信息沟通,经省山东商会秘书处研究,决定建立浙江省山东商会通讯员队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讯员的条件

1、坚持党性原则,恪守职业道德,组织纪律性强,新闻敏感性高;具有较好的政治理论素养、较高的文字写作水平。

2、熟悉所在单位情况,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责任心,能够承担所在单位新闻事件的收集整理和书写工作。

二、通讯员的职责

1、负责所在单位的新闻搜集、采访、写作。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激发正能量,将所在单位有价值的新闻事件写成稿件或简报上报。内容要真实准确,确保新闻的时效性。

2、服从省山东商会商会秘书处通讯员总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努力完成所在单位和省山东商会所交付或委托的宣传报道和采访任务;积极主动参加省山东商会组织的通讯员培训等活动。

3、通讯员是省山东商会商会与各地方分会、各直属分会、各直属机构和会员企业之间的联络员,稿件将主要用于浙江省山东商会官方网站(http://www.sccz.org.cn/)和浙江省山东商会的唯一官方刊物《浙江鲁商》的刊登。

三、通讯员的确定

1、每个单位必须推荐申报1至2名通讯员,(性别、年龄不限),于2015年3月15日前确定人选并填写《浙江省山东商会通讯员登记表》,报至省山东商会秘书处。

2、凡正式批准为通讯员者由浙江省山东商会颁发统一的通讯员证书。

3、因各种原因通讯员需变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推荐其他人选补充,并上报省山东商会秘书处备案。

四、通讯员队伍的管理

1、各所在单位推荐的通讯员须是该所在单位正式在职人员。

2、省山东商会秘书处将对通讯员不定期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

3、省山东商会秘书处每年度将举行优秀通讯员评选活动。对供稿量多、质优的通讯员,将由省山东商会授予年度优秀通讯员称号,并予以精神或物质奖励。

五、相关要求

1、建立通讯员队伍是加强和规范省山东商会宣传工作,促进省山东商会和各地方分会、各直属分会、各直属机构和会员企业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

2、要严格选拔条件,确保通讯员素质。同时要关心支持通讯员工作,配备相关设备,为其顺利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3、通讯员所写稿件原则上要经过所在单位负责人审定后再上传,文责自负。

4、《浙江省山东商会通讯员登记表》请下载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传真至省山东商会秘书处。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18号西溪创意大厦128室

负责人:贾俊奎老师

电话:0571-56891819     传真:0571-56891999

邮编:310012            电子邮箱:543370@qq.com

网站:www.sccz.org.cn

附:通讯员登记表

浙江省山东商会

2015.03.01


浙江省山东商会通讯员登记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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