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山东商会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山东商会官方网站时间:2017-06-09 12:38:08 | 浏览:2754次
各位会员、各直属机构:
《浙江省山东商会新闻发言人制度》已经2017年6月8日浙江省山东商会第69次会长办公扩大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山东商会
2017年6月9日
浙江省山东商会新闻发言人制度
(2017年6月8日浙江省山东商会第69次会长办公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山东商会(如下简称“商会”)对外交流接待、加强和会员的沟通联系、有效实行会务公开,扩大会员对发商会工作的知情权,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的设立
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由商会专职副会长担任,情况特殊的,由会长指定具体人员担任。
二、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一)新闻发言人是商会发布新闻信息的责任人,应根据新闻发布有关规定,及时、准确、系统地做好商会新闻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主动引导好舆论导向。其他人员未经新闻发言人授权,不得擅自发布新闻信息。
(三)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其内容和口径须经商会会长批准确定,必要时应请示上级部门。
(四)建立新闻预警和舆情监控机制,研究、掌握舆论导向及媒体有关报道情况,及时向会长通报并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五)在商会领导的统一指导下,做好外地记者到商会采访的接待工作。
(六)做到到访商会客人的接待工作,及时、准确、有效地向到访人员介绍和推介商会。
(七)负责做好《新浙商讯》的编辑和约稿工作,确保全面、准确、及时地出版。
三、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的主要形式
(一)通过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发布新闻信息。
(二)通过互联网发布新闻信息。
(三)通过书面形式发布新闻通稿。
(四)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向新闻界发表谈话发布新闻信息。
四、新闻发布会的时间
遇有关重大活动或重大突发性事件等情况,经商会会长批准可随时举行新闻发布会。
五、新闻发布会的内容
(一)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部署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内容。
(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工作目标进展情况。
(三)涉及商会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
(四)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六、新闻发布会的审批与管理
(一)新闻发布会由商会统一安排。
(二)新闻发布会内容和主题的确定,由会长根据商会阶段性工作特点和需要直接提出。
七、新闻发言人纪律
(一)新闻发言人必须把正确的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面宣传为主,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新闻发言人要讲党性、讲政治、守规矩、有担当,应熟悉商会的全面情况,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良好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
(三)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程序和内容进行,所发布的内容要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
浙江省山东商会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