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菏泽分会4月25日接待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指导意见
时间:2015-04-28 17:24:00 来源:浙江省山东商会官方网站 浏览3609次
各位会员:
4月25日,“菏泽籍在外工作及创业人士座谈会”在杭州大厦召开。浙江省山东商会(以下简称“总商会”)和浙江省山东商会菏泽籍会员服务管理委员会(为行文方便,如下简称“浙江省菏泽商会”)筹委会60余人参与商务对接和服务保障。期间出现了一些分会筹建过程中普遍性的问题。为更好的推动浙江省菏泽商会的筹建和运营,经党支部研究,总会决定:
1、明确陈勃闻为浙江省菏泽商会筹委会第一责任人,对浙江省菏泽商会筹委会工作负总责。
2、第一责任人依照总会章程要求,负责全面领导浙江省菏泽商会筹建工作;负责牵头制定浙江省菏泽商会工作制度;负责总商会方针、政策与规定在该会的贯彻实施;负责部署浙江省菏泽商会筹委会新增人员的谈话、审核和公示工作;负责支持和配合总会对浙江省菏泽商会人员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3、凡涉及使用总商会或浙江省菏泽商会名义对外接洽接待的,必须按照程序报备报告。浙江省菏泽商会筹委会内部成员未经批准擅自以总商会和浙江省菏泽商会名义开展相关活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以总商会名义通报其原籍地的政府有关部门,总商会将按规定给予处分直到取消浙江省菏泽商会筹委成员资格。
4、新增筹委会成员,必须按照规定由总商会派驻浙江省菏泽商会党建联络员谈话、资质审查、向总商会报备、对外公示程序,方可列入正式筹备委员会队伍。
5、总商会将以此次事件为契机,联络商会政策研究室和商会党支部政策研究室,抓紧制定《浙江省山东商会分会筹建指导意见》,用于指导总商会直属分会筹建工作。
6、本指导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总商会。
浙江省山东商会
2015年4月28日星期二
会长:
郭柏峰 | 赛石集团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