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江股份:与辽宁省凌源市人民政府签署框架协议
时间:2015-06-15 15:58:00 来源:金融界 浏览3393次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股份”或“乙方”)与凌源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凌源市政府”或“甲方”)经友好协商,为加快凌源市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凌源市现代化、国际化水平,增强其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就凌源市“智慧城市”项目(以下简称“智慧凌源”项目)达成合作共识,并于 2015 年 6 月 14 日甲乙双方正式签订了《框架协议》。
凌源市地处辽宁省西部,隶属辽宁朝阳,位于辽、冀、蒙三省(区)交汇处,是连接东北与华北的交通要冲,是沟通内蒙古东部腹地与沿海港口的重要节点城市。全市辖 22 个乡镇、8 个街道办事处,总面积 3278 平方公里,凌源黄金储量丰富,是辽宁省重点产金地之一。凌源市 2014 年市属地区生产总值实现 173 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 12.9 亿元。因此,甲方凌源市政府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能保证本协议的履行。
本次协议的主要内容(一)“智慧凌源”项目计划 5 年时间投入 2 亿元人民币,具体实施内容包括智慧交通、智慧医疗、平安城市、智慧旅游、智慧城管、智慧教育等,具体项目投资额度及实施待顶层规划后,以项目建设合同为准。(二)“智慧凌源”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分三个方面:一是甲方地方财政专项资金配套;二是由乙方协助甲方通过融资渠道解决的项目建设资金;三是由乙方对运营类的项目进行投资。(三)乙方拟按照甲方的“智慧凌源”项目整体运营要求,在凌源设立项目公司,负责“智慧凌源”整体规划建设运营,并逐步引入战略投资伙伴,借助资本力量,寻求长期、快速、科学的发展模式,共同推动智慧凌源建设。(四)乙方结合甲方产业特点及市场需求,积极为凌源市区引进“智慧城市”建设上下游企业,并结合乙方的科研平台,力争在凌源创建科技产业园,支持凌源市科技产业发展。 (五)本框架协议为合作双方就“智慧凌源”项目的方向性协议,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六)如果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双方合作没有实质进展,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不承担对方的支出及损失。(七)本框架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智慧凌源”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建设,有利于拓展公司长期看好的智慧交通、智慧医疗、平安城市等业务,通过政府与企业的深入合作,带动智慧城市其他相关领域业务发展,还将有助于提升公司承接智慧城市总包业务的能力,不断积累智慧城市项目建设和运营经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
会长:
郭柏峰 | 赛石集团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