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山东商会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时间:2016-05-18 09:01:00 来源:浙江省山东商会官方网站 浏览40955次
浙鲁商发[2016] 18号
各位会员、各直属机构(直属企业)、各团体会员:
为切实加强党对浙江省山东商会(以下简称“商会”)的领导,促进商会健康发展,根据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加强商会党的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商会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随着浙江鲁商的发展壮大和商会的快速发展,商会已成为促进两省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项目投资的重要力量,成为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加强商会党建工作,对于引领商会正确发展方向,激发商会发展活力,促进商会在浙鲁两地经济发展中更好发挥作用;对于把广大浙江鲁商及其从业人员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不断增强党在社会组织的影响力,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夯实党的执政基础,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商会党建工作的基本要求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与商会依法自治相统一,把党的工作融入商会运行和发展过程,更好地组织、引导、团结浙江鲁商及其从业人员;坚持从严从实,把握特点规律,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制度,积极探索符合商会实际的方式方法,防止行政化和形式主义;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组织体系不够健全、组织覆盖不够全面、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难题,推动商会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类型浙江鲁商情况开展工作,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切实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商会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商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商会党建工作的基本职责
1、宣传政策。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商会的决议,组织会员企业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规范、教育引导会员企业依法诚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团结群众。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会员企业和从业人员增强政治认同,关心和维护从业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利益,汇聚推进改革发展的正能量。
3、推进发展。建立健全商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激发浙江鲁商以及从业人员工作热情和主人翁意识,促进商会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承接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
4、弘扬文化。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商会文化建设,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引导广大浙江鲁商以及从业人员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服务人才。关心关爱人才,主动帮助引导会员企业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支持和保障各类人才干事创业。
6、加强建设。创新组织设置,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服务工作。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基层组织工作。
四、推进商会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1、立足服务会员,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以及服务方式,为广大会员的生活、工作提供全面周到的服务,例如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困难救助。
2、立足服务党员,建立健全完善的服务机制,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服务;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党组织和党员为群众服务。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党员活动日,定期召开各级会议,传达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3、立足服务群众,强化服务群众的意识,树立群众第一的理念,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始终坚持“让群众满意”这一根本标准。
4、立足服务发展,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党建工作和服务企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增加党组织和党员服务发展,推动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5、立足服务社会,努力发展志愿者委员会,以点带面,带动广大干部和会员服务社会的意识,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提升服务社会的能力。
五、建立健全商会党务工作者考核激励制度
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激励相结合,建立健全符合商会特点的管理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使商会党务工作者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根据实际给予商会各级、各类党组织书记和专职党务工作者适当工作津贴。向上级机关推荐报送商会各级、各类党组织书记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工商联领导人选,作为劳动模范等各类先进人物人选。商会各级、各类党组织书记遭受不公正待遇时,上级党组织通过向上级机关报告,及时给予帮助和支持。
各位会员、各直属机构(直属企业)、各团体会员可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本意见的具体实施办法。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山东商会总支部委员会 浙江省山东商会
2016年5月18日
会长:
郭柏峰 | 赛石集团董事长 |